运输总条件 |
大连航货物运输 |
大连航旅客、行李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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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适用范围 | 第二条 客票销售 | 第三条 客票变更与退票 | 第四条 乘机 | 第五条 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 | 第六条 行李运输 | 第七条 航班超售 | 第八条 航班延误、取消、备降 | 第九条 附加服务 | 第十条 投诉受理渠道 |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 第十三条 定义 | 第十四条 生效与修改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2.1本条件中每一条款下的短标题仅为方便使用,并不用于解释条款内容。
12.2本条件使用中文书写,并翻译成其他语言版本,当中文与其他语言版本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12.3国内、国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的规则、残疾人及行动不便旅客运输要求、航班超售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标准及非自愿降舱旅客补偿标准、伤病及术后旅客运输要求、临时生活费标准因变化较为频繁,我们已经单独制定相关规定,具体为《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残疾人及行动不便旅客运输规定》、 《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航班超售及非自愿降舱处置赔补偿标准》、《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伤病及术后旅客运输规定》、《 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生活费标准》 ,上述规定作为本条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