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航空有限有限公司就传媒设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传媒设计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1.视频制作:
体现“美丽大连航空,让您快乐到家”主题,时长10分钟,跨越6个城市;由拍摄方提供脚本,视频要求具有航空元素,便于机上载体播放;拍摄手法前卫,要求角度新颖、风格突出。动感画面处理要求节奏干净、明快;经典专区场景要求柔美、流畅。必须有完善的前期策划团队、拍摄团队、后期制作团队。
2.影像拍摄:
根据公司计划安排,在举行晚会或者活动时,供应商应快速及时响应,并派出摄制团队进行跟踪拍摄。拍摄结束后负责对内容进行剪辑制作,并获得采购方认可。
3.图文设计:
图文设计要求设计标准不得低于一般图文设计公司制作标准。内容根据公司不同时期、节假日、重大举措或其他宣传内容。同时,对图文作品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完成修改,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
4.宣传手册制作:
要求突出航空公司主题,适于投放旅客,起到公司宣传推广作用。
5.商业广告制作:
要求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图像画面稳定,图像清晰,层次丰富,色彩清晰、自然。
6.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业内通用资质,并提供详细人员配备及专业设备情况。
(2)售后服务:投标人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拍摄、制作的素材及其源文件,能够随时调整,修改所发现的问题。在制作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临时变更脚本及拍摄计划,完成后,需允许多次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3)在服务时间内,对影视文件由于任何原因出现的画面损坏、花屏、蓝屏、内容缺失、跳帧、闪动,拼接偏离等故障,做到7*24小时等级响应, 48小时内排除故障。
(4)质量要求:
A.不得含有违反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旅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等内容;
B.内容不得出现常识性、知识性错误与逻辑混乱的现象;
(5)知识产权
A.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指控。
B.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与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产品有关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以上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的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四、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六、项目联系人:阚官猛
联系人电话:0411-83885537
联系人电子邮箱:1026345366@qq.com
七、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大连航空官网 (http://www.dalianair-china.com)。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